為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,本公司已於112年3月21日董事會設置公司治理主管一職,其工作範疇為依法辦理董事會 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、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、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、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、協助董事 遵循法令等公司治理相關事宜。

113年度業務執行情形如下

  1. 針對公司法遵及公司治理相關之最新法令修訂發展,訂定/修訂相關內部規章。
  2. 協助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相關資料及協助董事安排進修課程。
  3.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程序及決議法遵事宜。
  4. 各項會議會後負責檢覆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,確保重訊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,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。
  5. 依據本公司「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」,於每年度結束時分發填寫績效評估問卷,並記錄績效評估結果報告,送交董事會報 告。